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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软件文化产业版权年收入接近1万亿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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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昨日在“2008国际版权论坛”上透露,目前中国软件产业和文化产业方面的版权年收入合计接近1万亿元。针对微软黑屏事件,他认为其维权的方式还值得商榷,目前国家版权局对此事正高度关注。
 
  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论坛上介绍,自2007年开始,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,在中国开展“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”调研,研究版权产业的基本状况与发展趋势,以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战略与产业政策。根据目前掌握的数据所进行的初步核算,2006年,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总产值约占当前GDP的3%。
 
  从整体上看,中国版权产业仍处于起步、探索、培育、发展的初级阶段,与发达国家的版权产业相比,还存在较大差距。版权资源在经济领域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,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,发展速度和效益都需要一个较大的提高。
 
  对此,阎晓宏指出,中国版权业的增长势头是很快的,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做了个统计——版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指南。指南显示依托版权资源带动的产业增长中,增长速度一般都是接近这个国家GDP增长速度一倍左右。由此可见,实体的产业能够产生价值,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也能创造更多价值。
 
  就微软黑屏事件,阎晓宏谈道,从著作权的权利人维护自己权利的角度来讲,包括微软在内的各种组织和机构正当维护自己的权利,都值得理解和支持。但在维权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,以“黑屏”这种方式,还值得商榷。当前网络环境下,当事人有权在自己的产品上附加一些技术措施,使得其技术难以被人破解,而破解他人的技术措施也算侵权行为。但当事人附加的技术措施应当恰当,防备不能过分。微软采取全球定价,这不一定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,目前国家版权局等对此事正高度关注,就有关问题也将和微软有所磋商。(来源:中国证券报)
  


   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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